丈夫给小三买房子可以追回吗?婚姻法如何规定?

2024-08-21 18:39:38

设想若小三所获得的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鉴于该房产的赠与行为并未获得夫妻双方明确同意且以无偿方式进行,因此成都市婚姻调查此赠与行为被视为无效。基于此情况,配偶方有权要求收回已赠与小三的房屋。假若以上述情形为事实,即该房产确实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夫妻中的另一方具有权利向**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将该房产归还给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所得收益;(三)知识产权所得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除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之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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